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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規劃發布 2025年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將翻倍
來源:上海證券報     日期:2022-06-02    字體:【大】【中】【小】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印發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下稱《規劃》)6月1日正式公布。《規劃》明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0億噸標準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費的18%左右;可再生能源年發電量達到3.3萬億千瓦時左右,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實現翻倍;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和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分別達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陽能熱利用、地熱能供暖、生物質供熱、生物質燃料等非電利用規模達到6000萬噸標準煤以上。
  《規劃》還提出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儲能”,給予開展水電、風電、太陽能、抽水蓄能電站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等試點的政策支持。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長李創軍指出,上述目標的確定綜合考慮了各類非化石能源的資源潛力、重大項目前期工作進度、開發利用經濟性等多種因素,能夠為完成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20%左右和2030年25%左右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初步測算,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當于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26億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約50萬噸,減少氮氧化物排放約60萬噸,減少煙塵排放約10萬噸,年節約用水約40億立方米,環境和社會效益突出。
  《規劃》強調,“十四五”時期可再生能源發展將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陸上與海上并舉、就地消納與外送消納并舉、單品種開發與多品種互補并舉、單一場景與綜合場景并舉,以區域布局優化發展,“三北”地區優化推動基地化規模化開發,西南地區統籌推進水風光綜合開發,中東南部地區重點推動就地就近開發,東部沿海地區積極推進海上風電集群化開發;以重大基地支撐發展,明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加快建設黃河上游、河西走廊、黃河幾字灣、冀北、松遼、新疆、黃河下游等七大陸上新能源基地,藏東南、川滇黔桂兩大水風光綜合基地和五大海上風電基地集群;以示范工程引領發展,重點推進技術創新示范、開發建設示范、高比例應用示范等三大類18項示范工程,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以行動計劃落實發展,重點推進城鎮屋頂光伏行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千家萬戶沐光行動、鄉村能源站等九大行動計劃,以扎實有效的行動保障規劃全面落地。
  利用“財政和資本”之手,助力可再生能源儲能發展,是政策亮點之一。《規劃》提出,開展水電、風電、太陽能、抽水蓄能電站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等試點,進一步加大綠色債券、綠色信貸對符合條件新能源項目的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按照市場化原則,多渠道籌資,設立投資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近期能源領域重磅文件頻頻發布。清華大學社科學院能源轉型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何繼江表示,這些能源領域政策文件均指向能源革命,實現“雙碳”目標。他認為,就資金層面來看,1吉瓦的光伏建設投資就需要35億元至40億元,目前的低利率資金還是遠遠不夠,預計資金投放力度還會進一步加大。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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